*、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7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葛和兴、沈红林、洪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代理费金额为:****.**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西路***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2楼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 **** ****
*、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评标*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得分材料
5.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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