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号1栋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分包协议版本.*** | ||
附件2 | ****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次)招标文件(**********).*** | ||
附件3 |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招标文件中第*章的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项增加第(*)点,内容如下:(*)其他报价要求:投标人在填写关于采购标的“应急监测车购置及改装”的分项报价时需分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专用设备”进行填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含税及保险上牌的报价上限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专用设备的报价上限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包含移动实验平台(包括实验用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气系统、废液收集系统等),超过该报价上限要求的报价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对于中小型企业响应的标的货物至少包含应急监测车、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和有机气体稀释仪。
3.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仪器”修改为“全自动总磷总氮测定仪及有机气体稀释仪”;“车辆”修改为“应急监测车购置及改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号1栋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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