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聂荣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 已由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聂发改基建[****]**号等**个批复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那曲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那财预指[****]***号))(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聂荣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聂荣县境内;
2.3标段划分:*个标段;第*标段为聂荣县尼玛乡龙玛尔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聂荣县尼玛乡查仓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聂荣县尼玛乡索琼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聂荣县尼玛乡先培卓库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聂荣县尼玛乡阿东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改扩建)等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建设项目。第*标段为聂荣县色庆乡色确村村级标准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聂荣县色庆乡那日村村级标准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聂荣县聂荣镇查荣村村级标准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改扩建)、聂荣县聂荣镇帮果村村级标准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等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第*标段为聂荣县下曲乡康荣村村级标准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聂荣县下曲乡曲布日村村级准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聂荣县索雄乡格布村村级准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聂荣县当木江乡雪龙村村级准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聂荣县查当乡格仓村村级准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等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2.4建设规模:
第*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旱厕**.9㎡,室外硬化****.**㎡,围墙***.***,旗台5座、大门5座、村委会维修改造工程1项、拆除恢复工程1项及室外电器工程。第*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8㎡,新建旱厕**.**㎡,室外硬化****.**㎡,围墙***.***,旗台4座、大门4座、村委会维修改造工程1项、拆除恢复工程1项及室外电器工程。第*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旱厕**.9㎡,室外硬化****.**㎡,围墙***.***,旗台5座、大门5座、拆除恢复工程1项及室外电器工程。
2.5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内容;
2.6工期:***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具有近年(****年至今)至少1项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6日**时**分,地点为
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号的相关规定。
8.3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①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格式详见第*章其他材料);②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是否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致。
8.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并将该证明*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评标专家*律不予审核通过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无欠薪证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将复印件在交易中心备案)。
8.6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①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②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③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号)文件和《关于进*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9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号)相关规定,从5月**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格式详见第*章其他材料;
8.**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8.**《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西藏那曲市聂荣县中心路
招标代理:*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